常常有人提醒我們對神不要只有頭腦知識,卻沒有在生活中活出來。不錯,只是收集聖經事實,而不讓那些知識影響你,是沒什麼價值的。
可是,反過來看,如果你不知道為什麼要行義,你的義行也是沒有意義的。真正能激勵我們行義的應該是我們對神的屬性和福音的認識。
最近我讀到Jonathan Edwards 的生平,當他講道時,他不用說服別人去做對的事。他只告訴他們關於神聖潔憤怒的事實,這樣的真理使聽眾們知罪,而這種認知促使他們悔改。
的確,基督教會帶來人心意和生命的改變,但是達到這樣的改變,乃是因對真理的認識而引起的。
這麼說!你知道你信仰的內容嗎?你追求有關神的知識嗎?(神學)你對聖經所說的一切都感興趣嗎?(教義)
到底是什麼驅使你過一種你認為是基督徒應該過的生活呢?
是的,知識不應該只停留在頭腦裏,而是從頭腦開始。學習聖經,好讓真理進入你的心,讓後從那個改變的生命,活出真理的明證。
作者:Rachel Hung
翻譯:Adrian L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