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奧克拉荷馬大學修哲學課,而且非常享受於其中。許多在哲學中會提起的議題也時常在基督徒中會提起,但我想基督徒時常沒有去思考這些議題。舉例來說:
為什麼好的事情是好的?
當然,我們相信好的事情是上帝命令指示的,但想想看:
1. 上帝命令這些事情因為它們好的,或是
2. 這些事情是好的因為是神所命令的?
我想許多的基督徒會說他們相信第二個定義,但先假設他們相信第一個定義。想想看: 我們行事為人心中時常圍繞著一個 “好事” 與 “壞事” 的清單,而當我們想到任何事,我們就馬上看一下清單然後說 “歐,不去教會–壞事!” 或是 “恩,禱告,好事!” 想想看,在這些說法中是否有任何重要的事情被忽略了?這其中沒有提到任何有關上帝的地方。
問題出在我們現在開始想出這些 “好” 的概念,而當我們想到神的時候,我們假設神會跟隨我們所想出的這些 “好” 的概念。我們會這樣想:
1. 這些事情是好的
2. 神所做的都是好的
3. 所以神會做這些 “好” 事情
我們將 “好的事情” 放在一個比上帝還要高的位置!事實上,既然它們在告訴神應該要做什麼,它們不如直接自己來做上帝!如果上帝將一件無法預期的事放在我們生命中,例如必須要錯過一次的教會崇拜或是平常的禱告時間,我們幾乎能確定我們會錯過神因為我們定睛在 “做好的事情”。
這是需要花力氣學習的,但要活出神的樣式真正的意義是將好的事情當作好的,單單因為這是神所命令的。將神放在你心中的首位。唯有如此我們才會有動機去追求與神的關係—以至於我們能聆聽什麼才是神要我們去做的 “好的事情”。
作者:Luke Kallberg
翻譯:Sophia 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