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大便是美?

Pile of Pancakes

“我要很特別!”

“我要為神做大事!”

我們當中有多少人曾經發下這種豪語?
即使你沒有說出來,你承不承認這樣的想法曾經劃過自己的腦袋?
攤牌:其實這樣的想法已經深植我DNA多年。我到現在才認知並且願意承認。
其實很不可思議,一個人會多麼地渴望影響這個社會或是自己的圈子-雖然這也不是什麼壞事。不過,我心中會不斷的掙扎這樣的熱忱如何影響我做決定甚至是影響我如何看待其他人。

作者Craig Gross所著”Go Small”一書中,他指出有多少人夢想改革拯救世界。但是我們往往因為太深地渴望做大事,反而忽略掉那些微小普通的事,而失去了眼前最明顯的機會。
當您端詳耶穌的生命,你會發現祂的生命故事總是圍繞著最普通的事- 而通常那也是他成就最偉大之事的時候。這個想法所帶來的挑戰是,我們常認為做小事就不易被人看見。我想要參與一些放在臉書上很光榮的事工,像是帶幾百人信主,或是一些能被大眾注意到的事。

但是也因為心中的這個念頭,我無法注意到,或是沒時間注意到,在家中玩耍的孩子;水槽裡一疊疊的髒碗盤;教會中有需要的朋友。

那你呢?你有那樣的心願,在神所安排的岡位上結果子嗎?不擔心自己是否有被發現。像耶穌一樣,將生命發揮到淋漓盡致,像耶穌一樣”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上帝在乎的不是你的臉書上有多少個讚,或是你的小組成長的速度。我們應當開始注意眼前的那些”小事,”並且忠心的擺上。或許你會開始驚奇上帝奇妙的作為,以及那所帶來的滿足感!

唯獨聖經

最近我在問我自己一個問題:誰有權利來教導聖經?雅各告訴我們這不是個輕鬆的責任:「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各書3:1)

知道聖經並不給你權利去教導。

 

如果你對教導沒有興趣,很容易地可以把這個屬靈引導交給牧師與祭司。但是這可以變成一種極端─數百年來在歐洲,只有祭司被允許可以教導聖經。教會的領袖是所有教義事項的最終權柄,而且他們的聚會沒有被檢視,不論領袖們教的是否是真理。人們無法以通用可閱讀的語言來傳遞聖經真理因為教會害怕如果許多人開始自己解釋聖經教會合一就會瓦解。這樣的文化成為馬丁路德決議要改革的一部分。馬丁路德相信聖經,而不是領袖們,才是教義事項的最終權柄。一個重要的應用就是沒有一個人對聖經的解釋可以是至高無上─經文本身就是至高無上,不是任何一個對經文的解釋。

馬丁路德用拉丁文 Sola Spriptura 來稱呼這個原則,意思是指「唯獨聖經」。這可以在保羅讚許庇哩亞人的實踐中看到:

「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查考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使獨行傳17:11)

所以我們應該讀聖經並且謹慎地相信。但在教導上有許多不同的層次。當我在一個對話中與朋友分享我的看法,我其實就是在做一個小的教導。當我向我的家人讀聖經時,我的教導就大了一些。帶領查經、教導一個班級、在教會裡講道…都是不同層次的教導,並且需要不同的要求。在帶領查經之前,我應該在這些責任上有一定的水平。教導一個班級可能需要特殊訓練與技巧。在教會裡教導或講道的先決要件在聖經有詳細的記載,基督徒對於他們所立的領袖有這樣的責任。

「教導」這個字表示著教師持有某一種位置。持有什麼樣的位置是特定的,可能在我有權利去教導之前有許多不同的要求。但如果你不是一個老師,你仍然有那樣的責任去認識聖經並且讓它來塑造你的心思意念。聖經本身是最終的教導權柄,而我們每個人都應在每一天每個方式上彼此互相提醒。

作者:Luke Kallberg

翻譯:Angel Liao

始初與最初的事

see the frost

又是那時候了,當我讀完創世記…還希望能完成我的立志,在下個一月的時候把整本聖經讀完。

當摩西彙編摩西五書,希伯來聖經開頭的五卷書,他是在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以色列人一直當奴隸,他們需要歷史及其所帶來身分的認同感。

創世記看上好像是順序地紀錄故事,而其中一些卻有點奇怪。但我們可以偵察到在方向上和語調及觀點上微妙的轉變。

當我們看到那句「…的後代記在下面」,就是大多數改變發生的時候。第一章形容世界的創造,並為整卷書定下了宇宙論。第二卷形容創造人類。

然後提到該隱、阿伯及挪亞。感覺是直述事情。神是對祂的子民說話,我們甚至偶爾會知道神在想甚麼,但我們仍覺得與所發生的事情距離很遠。

書卷接著注意在神與亞伯蘭越來越親近的關係上。我們看到神應許要改亞伯蘭的名字。也看到亞伯拉罕為所多瑪與蛾摩拉代禱。

在創世記也有爭議性的地方 – 就是我們討論究竟創世的“日子”有多長,或是猶大對女性的態度。我們讀到亞伯拉罕的家庭有多混亂。

see the moon

然後到約瑟的故事。神只在最後一章說過一次話,也只是對雅各講。約瑟因為神的屬性而避開波提乏太太的接近,並且堅守貞潔。他告訴法老是神告訴他那些夢的意思。當他的兄弟來到埃及,他饒恕他們把他賣作奴隸,因為「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創世記50:20)。

約瑟看事情跟我可能會有的看法不同,也許就是這樣才把所有事情都連起來。創世記紀錄了神啟示自己的開始。

這也教導我們盡管人類充滿罪性,也可以看到神的手。所以就像亞伯拉罕信靠神,也「就以此為他的義」(創世記15:6),我們也能開始以信心的眼去看事情。

創世記教導我們從神的屬性去看自己以及這世界。

你忘記了真理嗎?

lies-truth最近看了一本由基督徒小說作家Ted Dekker所寫的書,名為Eyes Wide Open。書中的兩位主角 - Austin和Christy - 在一個充滿云云謊言的世界中,掙扎尋找他們身分的真相。他們聆聽這些謊言的時間越久,便越開始相信這些謊言是關於他們的真相。唯有他們透過一副神秘的眼鏡去看這個世界,他們的眼睛才能看穿這些騙人的事物,而看到真理的光。他們終於明白生命中的一切。可是,這副眼鏡很快便從眼前被奪去,他們也被迫回到舊有的真實世界。他們所面對的挑戰是要在這個不斷欺騙他們的世界裡牢記著真理。書中有一句話特別讓我印象深刻︰

“生命是一個牢記與忘記的循環。”

或許這是一個過於淺白的理念,但想一想︰我們很容易忘記真理,然後被提醒,然後也是再次忘記。Ted Dekker很棒地在故事的最後把這個循環與掙扎描寫出來。

我希望我可以說我不懂這個忘記的循環。但事實上我明白。因為這個故事不只是關於Austin和Christy…亦關於我。過去的一年,很多時候我也在忘記。雖然我知道真理,也在生命裡經歷過神的信實,但在過去一年也有些時候我覺得神離我和我的處境很遠。那時我不明白生命的一切。我希望神會證明衪自己,止住我的疑惑,就像聖經裡神為衪子民所作的。但衪並沒有。至少不是我所期望的那樣。我開始相信謊言,相信神離我的痛楚很遠,逃避並不回答我的問題。

儘管如是,神會在我最有需要的時候引領一些人到我生命中提醒我那些真理。 那些是我從前已經知道,但在疑惑蒙罩的時候卻忘記了的真理。念記神的信實、應許和愛讓我能看見那真理–神的美善和方法不一定與我對這個世界的理解相乎。那不要緊,因為衪是神,而我不是。

我想我們都曾經歷或將會經歷一些不明白神作為的時候。我們或許會質疑神的計劃並開始相信謊言,相信神容許痛苦和試鍊在我們生命發生,衪便是不美善。然而,我們需要提醒自己,無論我們的環境或情緒怎樣,神永不失信或出錯。當我們選擇打開我們的雙眼去看真理的實況,每一個使我們不信的謊言也會倒下。

「被喜歡」上癮症

幾年前, 我大概會覺得我把我的生活掌握得很好(讀到這裡,大家應該就可以猜到有些事情不大對勁)。我的生活很忙碌,充滿著我的教師工作、每月幾晚的志工工作、宣教課程的教導工作以及一些孩童事工的參與。

在結婚以及女兒出生後,我的優先次序以及計畫也隨之改變。一開始,這樣生命焦點的轉變讓我很興奮──因為這是讓我所期待的事。然而經過一段時間後,我開始想念起以前參與的活動以及參與時讓我覺得被需要以及備受讚美的那種感覺。但如今,我必須常常說「不」,我無法再像以前一樣參與那些活動。某方面來說,我覺得自己被遺忘了。當我不再忙碌於那些「屬靈」事工時,我覺得自己好像不那麼像基督徒了。

幾個月以前,我開始讀一本書,書名為:耶穌+沒有=所有 ( Jesus + Nothing = Everything ),作者是Tullian Tchividjian. 在這本書裡,作者強調在耶穌裡的滿足是超越那些屬靈事情-不只是我們生命的救贖,但是卻是拯救我們離開自我依賴、恐懼、缺乏安全感,等等的事物的救贖。Tchividjian說道:「福音本身可以讓我們在被別人喜愛的倚賴中得自由耶穌會為我們衡量,所以我們不必生活在被他人衡量的壓力中」(第23頁)。(如果你想要被提醒基督在一切事上的充足,請查看歌羅西書一章)

自從我明白這點,我在讓自己感覺「更有價值的」奴役中得自由。這並不代表我就隨意生活-而是愛基督的心會讓我順服主。我不再讓自己被自己的努力佔據與充滿,但卻單單聚焦在基督為轉變我生命的每個細節以及生命目標所做的一切事情上。對我來說,活出神的真實代表每天提醒自己我在基督裡所擁有的一切。

 

拯救愛德蒙

在我們還小的時候, 我的母親會在睡前唸一篇C.S. Lewis寫的納尼雅傳奇給我們聽. 我記得那時候會猜想土耳其軟糖是什麼味道, 會擔心海狸先生,海狸太太,彼得,蘇珊露西被狼抓到. 聽到白女巫在石桌上殺了亞斯藍的時候哭了. 但可能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多麼的看不起愛德蒙任憑他的自私使自己轉便成一個騙子和叛徒.

在聖誕假期期間, 我們去拜訪Luke家人時和他的妹妹Sarah看了一些最近三部納尼雅電影的片段.在第一部裡,露西和蘇珊醒來時發現愛德蒙已經在晚上被救走了.雖然我已經看了很多遍, 但我還是發現自己奇妙地被他們所看到的吸引.

即便到現在, 那一幕還是吸引著我. 我想知道亞斯藍說了些什麼, 愛德蒙又有什麼感受. 我想知道 當獅子第一次對上叛徒的情況.

看電影時, 我常常把自己比作裡面的角色. 我不知道我是否曾經自認是納尼雅傳奇《獅子‧女巫‧魔衣櫥》中的任何一個角色. 可能像一點露西,一點彼得?然而這次我第一次發現我不是露西不是彼得,也不是蘇珊–而是愛德蒙.

我是那個自私的傢伙. 我是那個把自己的欲望放在別人的需求前面的人. 我是那個注重當下勝過永恆的人. 我是那個需要被拯救的. 我是那一位使耶穌喪命的.

我們常常讀完聖經後看看自己的人生, 覺得自己其實沒那麼壞. 我們總是能指出一些比我們壞的多的人. 但福音並不是這樣教導我們. 不, 我們是愛德蒙, 我們是撒該, 我們是加略人猶大, 我們是巴拉巴, 我們是大數的掃羅. 只要我們認為自己有一絲絲的好, 我們就永遠不能瞭解福音的奇妙. 基督為罪人死–而這是為什麼我欠他一切.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 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摩太前書1:15)

作者: Karen Kallberg
翻譯: Jordan Wu

在神之下

我最近在讀一本書 Skye Jethani 寫的書With. 我還沒讀完, 但光是前面幾章就已經深刻的解析了我跟神的關係.

作者講到我們有多常認知到自己跟天父的關係是“在神之下”. 這樣的觀點能正確地認知到祂是那位超越我們的創造者, 是位有權設立世上一切道德和律法的神. 然而當我們嘗試以好品行來要神祝福我們的時候, 問題就由此產生. 你曾否聽過有人說“神怎麼能讓這件事發生在我身上?我每個禮拜都有去教會耶”, 或是“那個誰和誰怎麼會得癌症死掉, 他們為神做了那麼多好事!”

這起初看起來立意良好的觀念, 旋即變得跟那些古時候異教徒為了祈求下雨, 停止蝗災, 或是為了豐收而獻祭沒什麼兩樣.

就如同C.S. Lewis所描述的, 神”並不安全,但祂是好的”. 我們不能操縱神讓祂給我們好成績, 給我們新車,健康甚或是救恩. 耶穌基督並不是因為我們有好的品德而救贖我們. 因為除了跟神永遠地分開,我們永遠沒辦法靠著好品行從神那裡賺得什麼.

讓我們的生命顯出神就是祂自己, 而祂也會成就祂所應許的事. 不要再嘗試依我們內心所想要的來控制神, 也不要因為事情不合自己的意就冒犯神. 讓我們瞭解到在基督裡, 神已經保守了我們. 不是因為我們多好, 而是因為神有多棒!

作者: Rowan Gillson
翻譯: Jordan Wu

 

發現我生命中的別神

我有貪婪的問題。

神最近透過 Tim Keller 寫的 Counterfeit Gods 一書讓我看到這問題。他在書中關於金錢那一章裡寫到︰

作為一位牧師,常常有人來向我承認幾乎每一種罪的掙扎。是幾乎。我沒有印象有人曾跟我說︰「我花太多錢在自己身上了。我想我對金錢的貪慾正在傷害我的家人、我的心靈和在我身邊的人。」貪婪會在受害者面前躲起來。金錢神的慣技包括迷了人的心竅。

最初我想︰「甚麼?! 我? 我沒有貪婪的問題!我是那個還未擁有 iPod 的女生(莫說 iPhone),我也不想要買第二輛車子。」

但是,當我一直讀下去,神讓我看到事情的另一面。

我可以列出十多個例子,但我只分享其中一次神責備我這問題的事情,那是在我剛結婚不久的時候。

那是 Luke 的生日。我們從芝加哥駕車回家,而我在駕駛。我們小小的 Nissan 車子要很費力才能爬上在密蘇里州的山坡。為了助它一力,我就超速開下坡,以讓車子能上到下一個山坡。

事情一直很順利,直到我發現有一個警察在山頭等待。我立時煞車,但已經太遲了。我看到後面有人向我閃燈,我把車開到路邊,拿了我第一張超速罰票。

Luke 從沒有責怪我。他也沒有叫我要慬慎一點。他從沒有嚴責我浪費了他辛苦賺來的錢。

但我卻不能原諒我自己。為甚麼?不大是因為我違規了,而是我被抓到,並那懲罰是會影響我們的存款。

可能你會想這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但對於神這是。他透過這本書更多地顯出在我生命中貪婪的神。

那我要怎麼辦呢?其實我可以做的不多,只是向神承認我的罪,讓神以祂自己來取代那些別神。

我挑戰你去讀這本書–但要預備好去面對看自己內心時的不爽和難受。

作者: Karen Chen
翻譯︰Ada Le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