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前不交往(Uncourtship)”的故事

“你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詩篇32:7

我在聖經裡搜尋著我未來的妻子應該具備的品格特質…以及一些我應該有的品格特質。

我12歲時立志遵循”婚前交往(courtship)”的精神。過去幾次迷戀的經驗,總是伴隨著禱告與自我省察的日記。我讀到一個部落格說到人應該”成為別人對的人”,而不是”尋找那個對的人”。我就尋覓著更多我應該有的品格特質。

如果我做的事是對的,我不會傷到其他人或傷害我自己,對吧?

接著我試著”追求”某個人。

就在那個時候,我發現立意良好的人們以寒酸又不合理的方式對待彼此,即使是—也許尤其是—當他們試著把每一件事都做對的時候。

隨著時間推移,我得到很多的建議,各種應該”認真嚴肅地”對待一段關係的勸戒。雖然我有”認真嚴肅”的態度,卻無法保證我心中並不自私。

有些勸戒說人應該”追求”一段關係,關係是需要花費心力的。這個想法指出了我在甚麼方面專注在我自己身上,而非另一個人身上。雖然我有主動與努力,卻無法保證一段關係能成功。

這種羞恥感成了最困難的部分。

隨著我的朋友們都結婚生子,我懷疑為什麼我的關係總是持續一段時間後…就失敗了。

在VOICE 2013遇見我太太Tina之前的兩年半內,兩段都只持續8個月的關係來了又走了—其中一段大多數時間都在Skype上交流,卻經不起面對面;另一段關係由我結束了它,而原因我目前仍掙扎著難以講明。

甚至我那些好的渴望總是與其他的東西參雜。我認為自己是正確的…並了解到我有這樣的想法代表了我是多麼自以為義。我決定我的人生方向與某個人並不符合…並了解到有多少的恐懼影響著我的決定。

所以當我遇見Tina,這個經歷感受並不像禱告蒙應允,我沒有想到要禱告…即使我VOICE的組員們有。

我並沒有”更愛耶穌”,或聽見神對我個人”特別的指引(rhema)”,或達到一個”不再有自己的意思”的程度,即使這些都聽起來是好事。

認識Tina比較像是一陣驟雨,而非轉開水龍頭;比較像是被原諒,而非”潔淨我的良心”;比較像是恩典,而非任何其他東西。

現在我們結婚了,更加需要彼此饒恕。而彼此的饒恕,讓神所應許的饒恕感覺更加真實。

也許這就是關鍵。

也許恩典並非”作正確事的渴望與能力”,而是我們發現神一直以來的工作;也許我們本該曉得的並非”如何活出基督徒的生命”,而是仰望我們的救主。

 

作者:Loren Paulsson

翻譯:Joy Liao